墮胎對胎兒的傷害



三、墮胎對胎兒的傷害——極刑;凌遲處死

從上文可知,墮胎就是殺人,殺人是重罪,何況是殺害自己的骨肉至親!而且墮胎過程是非常殘忍的對胎兒凌遲處死。肉體上的傷害在第一章及附錄二以及《殘蝕的理性》這個紀錄片已有敘述,今再披露,以警人心——


肉體上的傷害

一種墮胎的手術是「鹽水法」(Saline method) ,就是鹽毒法,是用在第四到第七個月,是一九七〇年代最常用的方法。

這個手術的過程中,胎兒把鹽吞掉,在鹽中「呼吸」,基本上,胎兒全身的皮膚被鹽燙傷,慢慢被毒死,於是母親開始分娩,排出一個死的、燒傷了的和枯萎的嬰兒。

偶爾有些嬰兒在這個手術中倖存,生下來就有嚴重的併發症,因為「在這個過程中,嬰兒的組織和器官都因出血而破壞,動脈靜脈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腫。」

另一個方法是用前列腺素 (prostaglandin) 激發的。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賀爾蒙類的化 合物,當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宮肌的時候,可以損壞胎兒的血液循環,劇烈的收縮,然後被排出。

因為前列腺素不是對未誕生的胎兒直接有毒,這樣的墮胎方法結果比鹽水法產生更 多因打胎失敗而出生的胎兒。嬰兒為生存奮鬥,喘不過氣來,到處抽動亂移而痛苦地死亡。

事實上,因為這些墮胎辦法非常難忍受,也是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問題,所以醫護人員趁胎兒還在子宮中「隱藏」,把他切割、壓碎,或者毒死,結果仍是致命的,只是對母親和醫藥工作人員而言,行刑的過程沒有那麼清楚易見。

不管如何,變相的「謀殺胎兒」對醫藥工作人員的影響的確是存在的,很多國家都報導,愈來愈多醫生因為內疚而沮喪崩潰。

另外一個殘忍的方法,叫做子宮切除術 (hysterotomy) ,用在六到八個月期間,這個方法和剖腹產術 (Caesarean section) 只有一個不同之處,整個手術是為了謀殺嬰兒,不是為了救他。

這個手術是把肚子切開,直入子宮,取出嬰兒,不照顧他,讓他活活餓死,或者早在母親體內先勒死他 (嬰兒是不能在子宮外被勒死的) 。一旦嬰兒是在子宮外,他不可以被殺死;否則醫生就犯了謀殺罪。按照法律,他只可以被餓死。所以嬰兒就這樣被「合法的」餓死了。


精神上的傷害

我們知道,墮胎手術對於胎兒來說無異於凌遲處死,令孩子苦不堪言,他們曾在肚子裡大叫不要、逃無可逃地死去。

這樣受到萬般折磨而死去的孩子,由於太過痛苦而成為一個怨魂,就在我們周圍過著飢寒交迫、飽受折磨的生活。

可是,由於我們的眼睛所能看到的光波是有限的,所以,雖然嬰靈就在我們周圍,但卻不能用肉眼看到。

有些人具備特別能力,可以看到嬰靈,關於嬰靈傳達訊息及他們真實存在的事情,請參閱附錄三《嬰靈菩薩傳遞訊息》和附錄四《真正學佛就能化解怨結》的報告。

對於一般的人,往往要等到嬰靈附體才能知道他們的存在。

我們曾經看過幾個嬰靈附體的影片。說到被墮胎的嬰靈,死後不知何去何從,在森林曠野中流浪,到處尋找她的母親。

其中有一位嬰靈,千辛萬苦、經歷了好幾年,好不容易才找到她的父母來報復。因為很不容易才能投胎來到人道,但是卻得不到母愛,甚至還被父母殺害。

所以,當她找到父母之後,就附在他們十幾歲的女兒身上。

當那位女兒被嬰靈附身後,行為舉止就立即像小嬰兒般顯露:要喝牛奶、吃糖果,穿小衣服、玩玩具。

孩子打她的父母、把父母的手抓到黑青。而且,她還令母親生病、夫妻時常爭吵、令小孩無法專心學習。

就這樣小嬰靈通過折磨全家的方式來發洩自己內心的怨氣,讓父母生不如死,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受到很大的折磨。

這些附體的嬰靈說出他們要令父母吵架、離婚、全家雞飛狗跳、生病、出意外、銭財散失,有的甚至折磨全家長達三十多年。

儘管父母受到長時間的折磨,但相比之下,那些被墮胎的小嬰靈,他們在母體內所受到的無故傷害,及在惡道所經歷的痛苦無時暫歇,也不知道在何時才能終止。

我們怎能忍心去責怪他們的報復呢?他的怨恨是我們無知造成的,唯有真誠的懺悔並依聖人的教化去化解,才有轉機。

試想,很多離異家庭的小孩因缺乏母愛或父愛而怨恨父母、常想報復。那些被墮胎的嬰靈,既沒有父親,也沒有母親,處處遭受欺凌、時時擔驚受怕。

有些嬰靈附體後,報告說連小動物都看不起他們,會嚇他們;天上下雨的時候,他們也沒有地方躲藏,只好躲在報紙下面。冬天冷了,他們也沒有衣服穿,凍得瑟瑟發抖……他們的痛苦不是我們在人間所能想像的。

所以,嬰靈心中的怨恨,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化解。有些墮胎後的母親罹患腫瘤等嚴重疾病,有的母親神智不清,糊裡糊塗地去自尋死路,有的則出現諸事不順、傾家蕩產、甚至流浪街頭的情況。

這些都是墮胎的現世報,不能不警惕!

想到嬰靈被母親施以極刑,令他們受到無辜的殺害,我們怎能怨恨墮胎後所遭遇到的種種厄運呢?

設身處地,感同身受,我們要體諒嬰靈悲慘的境況,憐憫他們的悲痛心情才是。

現今每年至少有五千萬未出生嬰兒被無辜殺害,父母殘忍到可以把自己的子女親手殺掉,還有什麼是我們不敢做的?

他們的鮮血迸流地球,一片土地上承載太多冤死的靈魂,這片土地無疑將成為一片被咒詛的土地。


悲慘的世界

對於那些慘死於無聲之中的幼小胎兒,他們的屍體多被當做醫療垃圾處理掉,有些中、晚期墮胎的胎兒,則被悄悄埋葬在城市角落的一些不為人知的地方。

有些醫師甚至將胎兒屍體集中一起倒入廁所,晚期墮胎的嬰兒較大,有的已接近臨產,他們生下來被棄入廁所時,仍可聽到嬰兒的哭聲。

有幾位老師還說,現今人們甚至喪盡天良,人將墮胎下來的嬰兒,拿去餵狗,或煮成嬰兒肉吃,甚至有些父母還把墮胎下來的嬰兒賣給餐廳煮成嬰兒湯。

在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《首爾時報》(The Seoul Times)刊登出有餐館將胎兒燉湯的詳細報導,圖文並茂,令人不忍目睹。人吃人,如此慘絕人寰的事,竟是號稱萬物之靈的人類所為,俗云虎毒不食子,人心比老虎還可畏。

《尚書》中說:「作不善,降之百殃。」諸不善之中,沒有比殺害自己親骨肉更折福的了,這是為什麼天災人禍頻生,愈演愈烈,諺云:「果必有因,無因不應果」,皆是至理。

非洲某總統「嗜吃嬰兒」而死於前列腺癌的是全球皆知的事實。此總統曾一度被西方人視為能夠帶來民主與發展的總統,最終身敗名裂,下臺後僅四個月就客死他鄉。這位總統生前遭到政變被推翻政權,最後逃亡病逝,恐怕就是吃嬰兒肉的現世報。

吃人肉另一個不得善終的例子,是記載在《群書治要》第三十二卷《管子》中的齊桓公。齊桓公本是春秋戰國時期一位大有作為的國君,曾因名臣管仲的輔佐而成為諸侯霸主。然而他卻遇到易牙、豎刁等幾位唯利是圖的臣子對他百般迎合。

由於易牙以善於烹調而著稱於世,當他得知齊桓公想品嚐嬰兒肉,就殺掉自己的第一個兒子敬獻給齊桓公,從而博得齊桓公的信任。

管仲因此告誡齊桓公說:就人之常情來說,沒有不愛自己兒子的, 易牙對自己的兒子都不愛,怎麼會愛您呢?

後來,易牙等人得勢作亂,將齊桓公拘禁起來,十天不與外界溝通。桓公說:「唉!死了沒有知覺就罷了,如果有知,我有什麼面目見管仲於地下呢?」於是就拿白色頭巾捆頸氣絕而死。

直到齊桓公的屍體腐爛生蛆,爬出門外,人們才知道國君已死。這是歷史上吃嬰兒肉不得善終且淒慘而亡的例子。

另一方面,易牙和豎刁兩人也晚景淒涼。豎刁被人誅殺,死於非命;易牙則是亡命天涯,客死他鄉。

所以人可以為名利殺害自己的小孩,那就沒有什麼壞事不敢做的了。殺人、吃人肉現世報不得善終,《諸經佛說地獄集要》說明,死後果報都在地獄。

人們否認未誕生嬰兒生命的權利,他們痛苦時,我們狠心的掉頭不顧,我們不但視他們為低一等的人類,甚至對待他們還不如動物和野草。在美國,甚至狗都比未誕生孩子有更多的權利。

這個時代的人非常關心動物、環境的權利,如果連自己的小孩都不愛,想想我們能用真心去愛護其他動物嗎?難怪今日天災人禍頻出、怨聲動天。

胎兒的心聲:我也是一條生命,我有情感、會傷心、會痛苦、會忿怒,需要你們的幫助,請不要把我拿掉!


(待續)

(圖:Photo by Liv Bruce on Unsplash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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