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(二)



鄞人楊自懲。初為縣吏。存心仁厚。守法公平。時縣宰嚴肅。偶撻一囚。血流滿前。而怒猶未息。楊跪而寬解之。宰曰。怎柰此人越法悖理。不由人不怒。自懲叩首曰。上失其道。民散久矣。如得其情。哀矜勿喜。喜且不可。而怒乎。宰為之霽顏。

「鄞」,今浙江寧波。「時」,當時。「上」,指朝廷。

有一位楊自懲先生在縣衙當書辦(即今之書記官、文書官),心地仁厚,推己及人,守法、公平,決定不受賄賂。這個縣官非常嚴肅,有一次偶然鞭打一個囚犯,打得遍身流血,怒還沒有消。

楊自懲心生憐憫,跪在地下幫這個囚犯求情。縣官說:「此人越法悖理,不由人不怒。」這是縣官發怒的理由。

楊自懲叩首報告說:「上失其道。」就是現在朝廷本身有過失,人民對朝廷喪失信心。

如果他真的是做了很多壞事,應該要判重刑,你也要憐憫他,不能心喜;喜尚且不可,又怎麼能夠發怒?

楊自懲這個人平素有德行、有膽識,敢說真話。縣官聽了楊自懲一番話之後,情緒穩定,不再發怒了。

由此可知,百姓犯法,過在何處?過在沒有人教導他。誰負責教導?地方官員、縣市長這些父母官。

儒家言:「作之君,作之親,作之師」,「之」是人民。地方首長是人民的領導、父母、老師,你的子弟為非作歹,這是你沒有把他教好。

家甚貧。饋遺一無所取。遇囚人乏糧。常多方以濟之。一日有新囚數人待哺。家又缺米。給囚則家人無食。自顧則囚人堪憫。與其婦商之。婦曰。囚從何來。曰。自杭而來。沿路忍饑。菜色可掬。因撤己之米。粥以食囚。

楊自懲雖然家境貧寒,但是時常幫助苦難的人,尤其是囚犯。

當然也有送禮請託的,但是他一無所取,大公無私,憑良心辦事,絕不收受賄賂。

有時囚犯缺糧的時候,他還想方法到一些行善的人家請他們捐助,幫助囚犯,讓他們能夠吃飽。

有一天,新來的幾個囚犯沒得吃,正好自己家裡又缺米,若是給囚犯,自己家人就沒飯吃;若是只顧自己,那些囚犯也很可憐。

於是跟他太太商量,他太太問:「囚犯從哪裡來?」「從杭州來的,一路上忍著飢寒,面黃肌瘦。」因此,把自己家的米分一半,煮稀飯給囚犯吃。

後生二子。長曰守陳。次曰守址。為南北吏部侍郎。長孫為刑部侍郎。次孫為四川廉憲。又俱為名臣。今楚亭德政。亦其裔也。

「侍郎」,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。「刑部」,即今之法務部、司法部。「廉憲」,在明朝稱為按察司,一般也稱為欽差大臣。

以後楊自懲生了兩個兒子,官做到南北吏部侍郎。長孫為刑部侍郎,次孫為四川廉憲,他的子孫在當時都是很有名的賢德大臣。

楚亭、德政這兩個人也是楊自懲的後代,但是歷史記載不詳。他自己積善積德,兒孫貴顯,這是果報。

由此可知,積功累德,不論自己現前過什麼樣的生活,在社會上是什麼樣的地位,從事什麼樣的行業,都可以做。只要存心利益社會、利益人民,就是積功累德。

做好事,不求果報,功德更大;不求果報,必定有更殊勝的果報。積的善大,積的善多,自己本身就感受到果報。

像了凡先生就是個例子,與了凡先生同時代的俞淨意先生也是個例子,晚年就享受果報,果報一直綿延到他的子孫,代代不絕。

昔正統間。鄧茂七倡亂於福建。士民從賊者甚眾。朝廷起鄞縣張都憲楷南征。以計擒賊。後委布政司謝都事。搜殺東路賊黨。謝求賊中黨附籍。凡不附賊者。密授以白布小旗。約兵至日。插旗門首。戒軍兵無妄殺。全活萬人。後謝之子遷。中狀元。為宰輔。孫丕。復中探花。

「正統」,明朝英宗的年號。「布政司」,相當於現在省的機構,「都事」是布政司下一個官。「宰輔」,宰相。「探花」,進士第三名。

明朝英宗時,鄧茂七是福建地區作亂的一個盜匪。英宗皇帝用鄞縣的張楷帶兵南征,平定叛亂。鄧茂七被抓,但是尚有餘黨,所以朝廷又委派布政司謝都事搜殺東路的賊黨。

謝都事先想方法蒐集賊黨的名冊,凡不附屬於匪黨的,即在名冊上沒有名字的,密授以白布小旗。官兵進城搜查時,有一個小白旗插在門口的,就禁止官兵騷擾。

這樣,「全活萬人」,這是謝都事所積下的功德。後來,他的兒子謝遷中狀元,官做到宰相,孫子丕也中探花。

這是統兵的將領懂得積德,不冤枉人,不濫殺無辜。這都是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」的歷史證驗。

在中國歷史上,自古以來作大將軍的人,能夠保全後裔的很少。什麼原因?殺傷太多,所以後代都不好。如果作將軍的愛惜人命,絕不妄殺,軍隊紀律森嚴,就能保全後代。

(淨空法師講述)

(待續)

(圖:Photo by RetroSupply on Unsplash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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