墮胎源於缺乏女德教育



例證二、墮胎源於缺乏女德教育 ( 蓮影 )

現在香港定居的蓮影,年輕的時候崇尚西方的生活方式:以自我為中心、注重享受, 嚮往情愛自由,放縱自己的欲望,而造作邪淫、墮胎和拋夫棄女的惡業。

蓮影年輕氣傲,因不滿男友與前女友仍有往來,心生怨氣,為報復,便與鄰居男士共犯邪淫。很快蓮影發現自己懷孕了,此時,她根本沒有與孩子的父親商量就毫不猶豫的決定墮胎。

未婚夫得知此事,雖然很痛苦,還是願意接受現實,並與她結婚,還說:如果很痛苦,就留下孩子。可是,此時蓮影卻認為懷孕會影響自己的事業前途,所以一意孤行,堅持墮胎。她說:那時候我根本不把孩子當回事。

接下來,蓮影被感情所困,在兩位男士之間不能選擇。她最終決定和未婚夫結婚時,

卻遭到了雙方家人的反對。這個不顧父母意見而執意結婚的行為,本身已經是不孝了。

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,本身就註定了它的不幸。幾年後,兩人終於因為不合而離婚,蓮影因此離開了自己的女兒,令女兒對她心存愛怨。

蓮影說:墮胎之後「患上子宮內膜異位癥,每到經期便痛到天昏地暗,吃止痛藥也沒有效用,其疼痛是一次勝過一次。常感胸肺悶絕微息,常常夜靜不能安眠。

生理上是病痛的折磨,心理上則是怨氣沖天,憂鬱惆悵,終日焦慮不安。身心俱損……今日回想,必定是血債血償,業因果報絲毫不爽。」她這種身心俱疲的情況,很多墮胎的女性也經歷過。

接觸佛法後,蓮影曾參加傳統文化的學習。通過因果和倫理道德的教育,深感自己造作墮胎、拋夫棄女的惡業,是缺乏聖賢,尤為是女德的教育。

她說接受了傳統文化教育,「深知一個母親的重要及偉大,關乎著家庭,關乎著社會。才令自己明白母親的重要及偉大」,此時,蓮影終於認識到殺子墮胎是天地不容的罪業,她開始真誠懺悔。

當她放下怨氣,仁愛眾生時,身心漸安、病苦漸離。現在,她深深期望自己今世及累劫以來殺害之嬰靈、天下所有被殺害之嬰靈以及所有的孩子們都能聽聞佛法、離苦得樂。


例證三、淫欲不克制,墮胎難避免 ( 李淑娟 )

來自河北、現居香港的李淑娟,從小就是一個任性的孩子,頂撞父母、喜歡撒謊,她形容自己是一個不撞牆不回頭的人。正是她這種任性自我的性格,導致她多次墮胎,讓自己的生活長期陷入困苦之中,難以自拔。

二十歲時,李女士瞞著父母偷跑到北京學習美容,在得到一位有婦之夫的幫助後成為了第三者。由於沒有聽聞聖賢教育,她不以為恥,反以為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她與那位先生交往沒有多久就懷孕了,此時她滿以為對方會為此而離婚,誰知對方卻冷漠地要求她去墮胎。李女士眼看結婚無望,就去墮胎了。

此後不久,孩子的父親就夢到被墮掉的男孩穿著白背心孤獨站在海邊,兩眼充滿怨恨的望著父親。隨後兩人就分手了,不久這位執意墮胎的父親就被懷疑觸犯了國家法律而被降職。古德說邪淫、殺生是速召災禍的捷徑,所言不虛啊!

與此同時,李女士因為感情受挫而嚴重失眠,她常常在半夜有衝動,想跳樓自殺。許多墮胎女性都有自殺的傾向,她也不例外。

從此心態失衡的李女士開始與多位有婦之夫發生關係,在六年之中墮胎五次。造作嚴重的淫、殺惡業,令她身患嚴重婦科病、體質衰耗。未遇佛法,她並不知道這只是花報,更可怕的果報還在地獄!

二〇〇一年,李女士遇到了一位老實可靠的香港人,因此移民香港。婚後她雖不能持家,但是先生卻任勞任怨,十分善待她。然而,殺生業重的李女士卻難伏瞋恚之心,常常罵家人。

五年後,李女士又不守婦道並懷孕,她的先生雖然痛苦,但還是希望保住婚姻,希望李女士墮胎。她因而再次墮胎,還暗自慶幸父母他人都不知道。如此又加重了惡業,《朱子治家格言》說:「惡恐人知,便是大惡。」

後來,李女士又有婚外情並懷孕。但是這一次,先生不再原諒她,堅持離婚。離婚後的李女士眼看生活沒有著落,便在已經接觸佛法的情況下再次墮胎。

從此,她飽受身體疼痛的折磨,常常坐臥不寧,心臟也很衰弱,如果有人在她耳邊大聲不停地說話,她就會心跳加速、呼吸困難。

就在最無助的時候,李女士終於聽到上淨下空老法師的講經光碟,她這才明白原來所有的一切不幸都是自己的心念感召來的,她的墮胎,造作的殺盜淫妄、不孝父母及所有不善的罪行,導致她自己現世生活的痛苦。這一切都是緣,不善的因有了不好的果。

從她的案例中我們就可以自我反省,有否用撒謊以掩蓋自己的過錯?繼而長大之後便以墮胎去掩蓋邪淫。如此惡業纏身,花報慘痛,誰也不想有這個報應。

李女士痛定思痛,深感失去傳統教育的人生,是痛苦不堪的。她衷心希望全人類都能接受聖賢教育,要做一個如法的好人。



例證四、邪淫墮胎多次,奉勸女子貞潔 ( 朱蘭英 )

來自中國江西的朱蘭英,曾經來到香港佛陀教育協會懺悔班發露懺悔。她說這幾十年來,迷惑顛倒,是非不明,造作罪業而不自知,還自以為是。她願意將自己的反面教訓供養給諸位讀者,奉勸女子貞潔,才能真正防止墮胎惡業的發生——

朱大姐說自己從小淫欲心就很重,從十幾歲開始就有手淫的習慣,並且延續到結婚 後。長大未結婚時,未婚夫在部隊,她就在學校和一位老師發生關係並懷孕。為了保全那位老師,她沒有把實情告訴未婚夫,想蒙混過關。

過了幾個月,肚子有點大了,由於未婚夫在部隊不允許結婚,所以決定做人工流產。由於有五個多月了,不能流產要引產。未婚夫算算時間不對,結果被他發現了。不久,他就轉業到其他地方,為此事他們就分手了。

後來,她在一九七三年正式結婚,但是因為曾經以自己的職權之便,破壞他人的婚姻,也因為自己婚後不能守貞,與其他男子有染,終於離婚收場。離婚後,她又再婚三次,前後一共墮胎三次。

她說:末學親自殺害了自己的骨肉,當時還麻木不仁,不知感同身受;不知道墮胎就是殺人;不知道既然他們來投胎,都是緣分很深的,不知道珍惜,讓他們受了巨大的痛苦。

朱大姐的案例說明,女子守貞對防止墮胎確有効用。她要向孩子們認罪,要好好將所修的功德迴向給孩子們,希望孩子們和母親一同求生淨土,永脫六道輪迴。

(待續)

(圖:Photo by Peter Oslanec on Unsplash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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