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麽是「法」、什麽是「佛法」



什麽是「法」

法:宇宙人生一切物相理事之總名。

「法」這個字是總代名詞,包括整個宇宙人生一切的理論、一切的現象,乃至於一切演變的程序,統統用這個字做代表,我們就稱它作「法」。

大智大覺的對象,就是無盡時空裡面所包含的一切萬事萬物,這個「萬」不是數字,只是形容極多,無量的無量,一切事物。「小」,佛經上常說,我們身上一根寒毛,毛端是小的,或者是微塵,這是講到小的。

「正報」小的毛端,「依報」小的微塵(環境小的),大的到虛空法界,這就是我們智覺的對象。所以知覺是能覺,能知能覺,法是我們所知所覺,就對於宇宙間的一切我們都明瞭,都是很正確的明瞭它,一點也不迷惑。


什麽是「佛法」

「佛法」這兩個字連起來用,就是對於一切法都能明瞭,沒有一樣不明瞭、沒有一樣不通達,這就叫做「佛法」。

所以「佛」這個字是能覺,大智大覺是能覺;「法」是所覺,也就是「智、覺」的對象。雖然講一個能、一個所,但是在佛法裡面,能所是一不是二,這是比較上難懂的地方,不容易體會。如果把能所分開,能則不是所,所則不是能,我們容易懂,但是實在講,佛法確實是說人生宇宙能覺、所覺是一體,絕對不是分開的,這是佛法不同於世間的學術,也是與哲學不相同的根本所在。

由此可知,佛法不是宗教,佛法不是學術、不是哲學,佛法講的是我們自己的真如本性,就是我們的自性、覺性,所以佛法不講別人,佛法講自己。佛法講到高級的時候,萬法一如,性相不二,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,這都是講能所不二,這是我們現代哲學裡面所沒有的。所以它不是哲學,它可以包括哲學,它在哲學之上。

這是從名詞定義當中,我們就能夠明白了解,這是佛法兩個字簡單的解釋。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一切萬事萬法,有智慧,能夠正確的認識,能夠徹底的、究竟的、圓滿的明瞭,這叫做佛法。

(資料來源:華藏淨宗弘化網)

(圖:Photo by Dose Media on Unsplash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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